2009-09-17 09:18:15 来源:新华网 “我国防伪行业形成完整产业链”一文中得知,虽然经过长时间的发展,“目前,我国防伪企业的数量超过2000家,防伪行业从业人员有20多万人。除了证件、票据外,防伪技术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烟、酒等流通领域商品”。但是,防伪技术的理论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故不避浅陋将十年前的东西拿出来晒一晒,以搏一笑。
防伪技术的理论研究
和“区别印刷指纹捺印” 防伪技术的
简 介
一 、假货何以成灾
现如今,一个“假”字闹的全国上上下下不得安宁。 譬如,假烟、假酒、假衣帽、假皮鞋、假药、假保健品、假币、假文凭、假商标等,这一类都是在实的东西上做“假”的文章;又如,假报表、假业绩、假新闻、假关系等,这一类都是在虚的东西上作“假”的文章。两类看似不同,其实都有个制造、流通和接受的过程。 在实的东西上做“假”的文章即是造假货。虽说假货成灾的原因众多,但是,无论从生产、流通还是到消费,都是很“符合”市场规律的。无非是生产者利欲熏心和地方保护主义的纵容造成大量制假,流通秩序的混乱、不法商贩的私欲和地方工作的漏洞造成贩假成功,消费者不辨真伪和个别人为了少花钱图省事的麻木心理最终使售假得逞,从而形成假货市场,造成恶性循环。打假的基本手段是堵源截流。以往打假的措施方法主要有:第一,从国家方面说,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如《标准计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建立和完善了政府职能机构,如工商管理局、技术监督局、商检局以及消费者协会等,以便公正的执法,必要时还有公安司法部门的配合,第二,企业生产者主要有两方面,首先是研制推广更先进有效的防伪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应用与产品商标和外包装上面。其次是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配合职能部门打假。第三,商家和广大消费者方面,主要是学习鉴别真伪商品的知识,增强打假意识,应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这些措施、方法和手段在打假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仍存在许多的问题,如:商品生产者研制应用的防伪技术及产品一方面主要应用于商标和产品外包装上,往往必须大机器生产,这样你能生产造假者也能生产。另一方面,你所生产的和造假者生产的对于生产者来说容易识别出来,而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则真伪难辨,要使广大消费者、商家广泛学习鉴别真伪的技术方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都不是件容易的事。如何才能让广大消费者轻易识别商品真伪呢?有没有一个更好的办法?
二、 防伪技术产品的两个基本特性(上)
无庸质疑,能够轻易识别、甄别商品的真伪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最直接和最有效的途径。这就对防伪技术产品(如防伪标识等)提出了两个基本的条件,即不可伪造性和可识性。不可伪造性是基础和前提,可识性是必要的补充和条件,只有实现两者的有机统一,才能达到最佳的防伪效果。从这个意义上说,洛阳工学院的吴龙奇先生首先提出这个问题是很有些道理的。 然而,要真正实现这两者的有机统一却是十分不易的。一方面,作为一种广泛应用的技术及产品,很难说为谁所单独掌握。一般的说你能够掌握生产,他人在学习之后也能够掌握生产,因而技术的先进性只能是相对的,绝对不可能长时间保持领先地位。“纯”技术防伪及产品当然也不例外,你能掌握生产,造假者很快也能,技术防伪极具相对性是显而易见的。从印刷、光敏、热敏、荧光、金属隐形、条码、发声、数码到盲文、一次性破坏、激光全息、电话电码等,所有这些防伪技术和手段,虽然都各具特点,并在一定时期起到了很好的防伪作用,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往往是防伪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很快,造假者学习模仿的速度更快,最终极有可能使这些防伪技术产品成为假冒伪劣商品准入的“合法身份证”,因此,单靠技术防伪来彻底杜绝假货显然是不可能的。 另一方面,单就技术防伪来说,随着技术含量的加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防伪与造假的斗争将而且已经更趋白热化,防伪技术产品的可识性也会越来越差。因为不法生产者想要生存并取得高额利润,必然要盗用同样高明的防伪技术手段及产品,并且其仿真程度会更高,真假的外表差别会更小,更不易甑别区分。消费者购物应该是惬意的消遣和享受,如果众多商品都真伪难辩,那么消费购物则成为痛苦的辨别和选择了。要有利于消费大众来区别,最好的方法是为其提供一种科学统一的防伪手段和一个相对容易的比较鉴别标准,而上述防伪技术在推广应用中对此并未高度重视,这实际上也给不法生产者提供了充分的造假空间,因此,生产者在对其产品增加防伪载体的同时,也必须为消费者提供易于比较鉴别的标准,并确保这一标准不被假冒。
三、 防伪技术产品的两个基本特性(下)
再进一步分析,防伪技术产品的两个基本特性应该说均是由其唯一性派生而来的。就唯一性来说,主要是指每个防伪技术产品必须具其有明显且确定的唯一的特点。只有是唯一的,才有可识性可言,不然拿两个完全相同的东西谁又能区分开来它们呢?也只有是唯一的,才真正具有不可伪造性,如果你能够做出完全相同的第二个,造假者肯定也能,只不过费劲大小不同罢了。 基于唯一性的可识性,依据识别使用的方法和手段可以分为直观可识性和曲折可识性。曲折可识性是说要借助技术手段才能辨别出真伪,如借助验钞机识别人民币的真伪。不过,这种可识性也有明显的不足。仍以验钞机为例,如果验钞机本身就是伪劣产品或技术落后,那么,它就极有可能验不出真伪。直观可识性不是依靠技术手段而是直观感受来辨别真伪,如“区别印刷指纹捺印”防伪。由于直观可识性无须借助“中介”,能够直接一步到位,实际上也避免了造假者想在“中介”上做文章的可能,这对厂商和消费者来说都是既安全又方便的。 基于唯一性的不可伪造性,依据防伪产品制作工艺的不同可以分为自然形成的不可伪造性和非自然形成的不可伪造性。非自然形成的不可伪造性如数码防伪,尽管数字可以是自然数,但必须依靠印刷等技术手段固定显现,当然能够重复制造。自然的不可伪造性如上面提到的“区别印刷指纹捺印”防伪,它的每一个指纹都是手工随机捺印的,是公开的,也是明确的,谁想复制出一个完全一样的都不可能,因此说这是一种真正彻底的不可伪造性。 那么,同时具有直接可识性和彻底不可伪造性的“区别印刷指纹捺印”防伪,又是通过怎样的途径达到其防伪目的的呢?
手工随机捺印的指纹图案
四、防伪机制和技术的分类
在谈“区别印刷指纹捺印”技术是如何真正实现防伪目的之前,让我们首先简单地谈一谈防伪机制和技术的分类。防伪都有哪几种呢?这要看从什么角度来区分和分析了,从防伪的运作机制和手段上区分,可以分为技术防伪、经济防伪、行政司法防伪三种防伪;从使用防伪技术的数量多少上区分,可以分为单一防伪和多重防伪;从防伪技术的原理和材料上区分,可以分为许多如:数码防伪、纹理防伪、暗记防伪、油墨纸张防伪、一次性破坏防伪等。但是无论那种防伪,如果最终要借助防伪标识等防伪技术产品来实现防伪的目的,其必须作到唯一性和统一性的有机结合,必须作到防伪性和可识性的有机结合。
五、“区别印刷指纹捺印” 防伪标识
“区别印刷指纹捺印”技术实质是一种技术的科学移植,即将古今中外刑事侦察技术中最普遍的指纹技术移植应用到商业活动中来。刑事指纹技术是一门很成熟的专业技术,广泛使用,人所共知。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指纹,清晰指纹是容易为人们所识别的,捺印指纹和印刷复印的区别是明显的。它采用“区别印刷指纹捺印”技术,每一捺印指纹都是唯一的,除纹路一致可认定同一外,其中心和边缘位置形态都不一样。能够真正形成了防伪打假的铜墙铁壁,能够夺回被假冒伪劣侵占的市场,从根本上维护厂商和消费者的利益。 “区别印刷指纹捺印”就捺印指纹而制成防伪标识,就是指纹防伪标识生产企业本身想要伪造一个完全相同的指纹防伪标识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指纹的捺印完全是随机的,其捺印效果如图案方圆、图案位置、油墨轻重等绝对区别明显,所以尽管同一手指同一指纹捺印出来的纹线一致,但捺印的效果却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包括生产者本身在内都不能伪造。结合商业活动的实际,防伪打假的实践,对指纹的数量、颜色、编码、及防伪标识的一次性破坏、防水、粘贴、比对、宣传、存档和检索等(如数字关联拍照扫描存档之暗记、防复印等)的做了相应的规范。因而使其防伪性、新颖性、实用性实现了质的飞跃,应用于产品,不但能够达到理想的防伪目的,而且能够由此而产生出显著的促销的效果。 从大众识别因素来说,举个简单的例子,有种香皂牌子很响,用着很好,但正规厂家产品的销量却在下降,为什么呢?现在市场上假冒的太多,消费者不能辨别真伪,上当之后只好忍痛割爱,“区别印刷指纹捺印”防伪标识能够轻易解决这个令消费者、厂商都很头痛的问题,它为消费者提供一套客观的不被伪造的比照核对标准和容易掌握的比照核对方法,从而不仅让消费者知道哪个是名优的品牌进而能够轻易识别确认所购买的就是这个名牌的正规合格产品,使得购物消费者真正从伤神的鉴别变成惬意的享受。 “区别印刷指纹捺印”技术为依托形成的防伪标识,它是三种防伪机制有机结合的产物,防伪性能是其它措施所不可比拟的,能够有效的克服防伪技术常被盗用的致命弱点,可以夺回被假冒伪劣产品所侵占的市场,从而倍增商品的竞争力。
六、“区别印刷指纹捺印” 防伪标识的制作流程
选择粘和性适合产品的纸质易撕碎的不干胶纸张、宣纸等; 设计适合产品的防伪标识,用所选不干胶纸张印刷空白防伪标识; 在印刷好的空白防伪标识上电脑打印号码(如十一位的数码AaA00000000,第一位A表示产品大类,第二位a表示产品小类,第三位表示防伪标识第一、二等联数,后八位表示具体产品编码); 选择纹线清晰的指纹工人在已经打码的空白防伪标识上捺印半指纹或全指纹; 选择如清漆等化学产品在捺印好的防伪标识上造膜并凉干; 将制作完成的防伪标识通过扫描、照相或录象形式复制存档; 在为厂家产品提供防伪标识的同时,或通过网络,或直接向厂家、政府部门、社会大众提供复制存档的防伪标识文件,方便消费者等最终比对确认。
1997年8月1日